

一是积极筹措资金。泉山区第一批有662名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符合发放条件,共需资金158.88万元。为此,泉山区积极筹措资金,落实奖励金发放问题。区人口计生局将应发放对象名单提交了区财政局,由区财政局负责经费的审核和拨付。
二是构建便捷发放渠道。与各有关银行积极协调,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退休职工个人养老金银行帐号,统一将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到个人储蓄帐户,针对已故的符合一次性奖励的持证企业退休职工,将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到已故职工合法继承人手中。
三是强化协调配合。区计生部门与区财政局、有关银行部门的协调配合,抓好资金发放工作落实,确保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到位。
泉山区政府副区长谢德明参加了仪式,并现场向部分家庭代表颁发了奖励金。

